场地公开招租公告

[文章摘要] 公司五一东路10号场地(幼儿园)将于7月底合同到期,现就上述场地对外公开招租。一、场地/商铺简介序号场地/铺面面积年限备注1.五一东路10号场地场地590㎡(含一栋2层房屋,约343㎡)3年仅限用于幼

公司五一东路10号场地(幼儿园)将于7月底合同到期,现就上述场地对外公开招租。

一、场地/商铺简介

 

序号

场地/铺面

面积

年限

备注

1. 

五一东路10号场地

场地590(含一栋2层房屋,约343)

 

3

仅限用于幼儿

园,不得影响秋季招生,租赁期间不得退租

 二、招租要求

1、以上场地按现状招租,意向承租人可实地查看、了解场地的现状及相关费用。

2、租金按半年结算,签订《场地租赁合同》之日需向出租方交纳前半年租金、合同履约担保金(1个季度),水电、物业费自行与物业沟通后另计。合同期满后无违约行为的,合同履约担保金全额无息退还。

3、承租人应于每半年终了前10日以银行转账方式交纳下个半年租金,逾期支付,则承租人须按该欠租金额的10%支付违约金。累计1个月不交租金的,出租方有权解除《场地租赁合同》,收回场地。

4、经甲方同意进行装修而产生的增设物和所安装的设备、设施仅由承租人负责维修、养护,并承担所产生的费用。租赁期内,由于承租人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场地的损坏,承租人负责维修和更换,一切费用由承租人承担。

5、租赁期间,承租人应按约定的用途使用场地,不得改变用途,否则按违约处理。

6、承租人基本条件:(1)必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或合法存续企业法人;(2)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,能够按时支付租金;(3)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
7、意向承租人应向出租方提交书面报价文件。

三、其他

报名时间:即日起至2018428日止

报名地址:南宁市衡阳东路1202007

联系电话:0771-2210835  谢工



省级建设主管部门
市级建设主管部门
分公司

     企业微信公众号